不交物业费被限制购电
日期:04-29 来源:未知三秦都市报—三秦网讯(记者文晨)“去年开始临街商铺突然上涨,我的门面房物业费一个月涨了200多元。大家觉得这个价格不合理,物业就说不按时交物业费不给售电。”最近,市民计女士向三秦都市报热线反映,紫铭小区临街商铺物业费调整涨幅过大,同时物业费与暖气费“捆绑”销售。
4月24日,记者来到新城区幸福北路附近的紫铭小区。小区南门部分临街商铺的业主反映,物业费是从2021年4月开始突然上涨的,之前他们并没有接到物业通知,不少人都是等到交费时候才发现涨价了。
一位经营便利店的业主告诉记者,沿街商铺除了水电入户及冬季供暖外,没有享受到任何物业服务,因此很多业主都对涨价有意见,“这一块公共区域没有监控,卫生需要自己清扫,垃圾需要自己处理,大家都觉得这物业费太高了。现在物业每次只给我卖20度电,店里有冰柜,这20度电连一天都撑不下来。”
“电费从之前的每度电1元降到了0.66元,以前的公摊部分没了,物业费上涨我们能理解,但是这一下涨得太多了。”根据业主杨先生提供的交费凭证,2021年1月-3月物业费单价为1.8元/平方米,从2021年4月之后涨到了6元/平方米。
记者前往小区物业办公室了解情况,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按照《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转供电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要求,2021年5月1日起,物业将原非居民用电电费降至每度电0.66元,并将物业公共部位、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电费等运行维护费用加入物业费进行收取,收费项目及价格在收费地点均有公示。
“业主对成本核算有异议的话,可以随时来物业办公室查询,但是他们长期拖欠物业费,给我们的正常运营造成很大压力。”该工作人员表示,不少业主拖欠物业费已有一年,物业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,限制这些业主购电也是无奈之举。
【来源:三秦都市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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